海洋政策橫跨安全、法律、環境與資源等多重面向,深受國際規範與大國互動影響。本院為掌握國際海洋政策論述動態並連結國內學術社群,特將研析範圍依地緣與治理層次,劃分為「臺海及周邊」、「印太」與「全球」三個區域,分由專業團隊辦理,使研析兼顧近域安全之急迫性、區域合作之戰略性與全球規範發展之前瞻性。
在各區域分劃範圍內,本案系統整理國際海洋政策議題之發展動態與趨勢,並盤點我國現行海洋政策及相對應之國外政策與法規,藉以釐清國內外制度之異同與落差。執行上,廣泛參考國際間推動海洋政策及相關國際組織(如國際海事組織、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等)之發展趨勢等中外文資料,就國際組織針對未來趨勢所提出之分析與倡議,據以對應我國海洋現有政策,檢視其因應能力與調整方向。各區域並分別設定相關課題、延伸研析多項子議題,另辦理專家學者座談會凝聚政策共識。
最終彙整各區域研析成果研提分析報告,系統辨識我國於海洋治理所面臨之機會與挑戰,作為政府研擬海洋政策、參與國際合作及強化海洋治理量能之決策參據,根據三份議題研析報告彙整出46個議題,從中挑選具有當前急迫性與重要性的兩個議題,於115年提出「南海海域利用與對策研析」與「強化執法規範提昇海底電纜安全」兩案,就國內外法規、案例,以及相關制度與政策等面向,進行深入研析。
•國際海峽航行制度適用於臺灣海峽之內國法研究:以日本為借鑑研究緣起及目的我國是臺灣海峽沿岸國,在海峽水域內擁有內水、領海、鄰接區與專屬經濟海域,相應享有國際法所承認的主權、主權權利及管轄權限。由於臺灣海峽也是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即為一般所謂之國際海峽,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三部分制定有「用於國際航行海峽制度」,第一節是完全不可適用於國際海峽通行的條件規定;第二節適用過境通行的條件規定;第三節無害通過,所以臺灣海峽使用國可能行駛的航行方式,會有禁止航行、無害通過、過境通行及航行自由此四種可能樣態。 由於「用於國際航行海峽制度」的具體適用標準,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沒有非常明確的規範,故討論臺灣海峽的航行制度,必須在內水、領海、鄰接區與專屬經濟海域條件下討論船舶本身究屬禁止航行、無害通過、過境通行及航行自由的具體通航方式,以此制定符合國際法要求得國內法,特別是可有效規範非我國船舶但在台灣海峽航行的外國船舶及中國大陸船舶。
研究內容基於維護我國安全最大化及利益最大化的基點,本研究從事臺灣海峽國際通航制度的研究。考量日本周邊本身有許多海峽,該國對於國際海峽有相當成果的研究,本研究將借鑒日本若干研究成果及其國內法實踐國際法情形,舉辦國際研討會,邀請過內外學者專家出席,以此作為國際海峽航行制度適用於臺灣海峽內國法化之立法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