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第1條規定「海洋委員會為辦理海洋政策規劃、海洋資源調查、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產業及人力培育發展業務,特設國家海洋研究院」。』
本院將持續精進核心基礎性的研究,發展成本院的整體研究基石,並將扣合聯合國2021-2030年海洋科學實現永續發展目標、海洋基本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2020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海委會施政目標、組織法及當前海洋相關重大議題等上位法令政策、海洋科技政策綱領,擴展到各種任務型研究、以及國家社會所需研究了解的海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