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Marin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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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6 年向教育部申請「建立海洋教育者培訓機制」計畫,提出海洋教育者的
                培訓架構包含四大目的:1.建立海洋教育者所需的海洋專業內涵作為培訓的具體內容、
                2.建置分級課程內容與海洋教育者的職責與任務、3.建立課程培訓架構引導各地規劃

                研習與增能的課程內容、4.建立認可的系統與運作方式,並組成教師實務社群,以期
                整合各級學校教師、企業組織相關人員、社教機構志工與民間海洋團體成員等從事海
                洋教育之人員,彙集推動力量以強化與加深海洋課程與行動,透過正式與非正式的教

                育來建立永續從事海洋教育的機制。有關「海洋教育者的培訓架構圖」,如圖一所示。



















           與培 程設計 研究 訓機制之 育者課 素養推 大眾海洋 動策略 灣海洋教 臺
                                             圖一    海洋教育者培訓架構圖


                     「海洋教育者培訓機制」計畫,是以規劃三階海洋教育者為其組織架構其培訓目
                的與角色任務,其角色包括:1.綠階/初階教育者係對應培訓能夠在各級學校及工作崗

                位上擔任單位內持續進行海洋教育推動與實踐之海洋教育推廣教師;2.藍階/進階教育
                者係對應培訓能夠組織海洋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及協助各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辦理教師增能研習之海洋教育種子教師;3.黃階/高階海洋教育者係對應於培訓能夠擔
                任協助各縣市發展海洋教育及協助研擬國家海洋教育政策之海洋教育指導教師,有關

                其培訓目的與角色任務如下表一所示,海洋教育者培訓機制是以規劃三階組織架構,
                截至 2020 年只針對綠階/初階與藍階/進階海洋教育者進行課程試驗與檢討,預計於
                2021 年啟動黃階/高階海洋教育者之課程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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