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海洋科技政策綱領與行動策略推動(2021-2025)綱領報告-國家海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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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 運用新興海洋科技,實現多元調和發展
2C-1.導入新興科技應用,引領海洋產業升級:
為提升海洋活動之效率及生產力,面對未來海洋潛在使用
需求及應用情境,應導入先進材料、大數據分析、感測科技、
自主式系統、機器人應用、智慧自主船舶、通訊科技、推進能
力與電力系統、網路電子戰技術、深海採礦、永續性能源生產、
碳捕捉與封存技術、能源管理、生物科技、先進製造、人機互
動、衛星遙測、藍碳及碳中和、替代性淡水開發等關鍵科技,
以支持海洋產業轉型與升級。
2C-2.結合國家發展策略與科研技術移轉,推動海洋產業多元發展:
結合國艦國造、發展再生能源、淨零碳排、推動循環經濟
等政策,掌握國際需求及盤點國內能量,並透過民間資金投入、
公有資金挹注、自有技術研發、國際合作與國外技術轉移等方
式,帶動國內造船產業、離岸風電及海洋能等海洋產業鏈整體
發展。同時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海洋能源領域、加強船舶節能技
術研發,以及促進自主載具科技、海洋探勘合作與專業技術交
流轉移,完善我國海洋產業鏈,提升我國海洋科研成果及精進
科研技術,進而接軌國際。
2C-3.運用新興科技協助海域空間規劃利用,促進海洋永續發展:
推動基於海域自然資源特性、經濟效益、國家安全及生態
環境條件的海洋空間規劃,藉由新興科技協助,落實海域空間
功能分區及運用,有效地解決在海洋、海岸的保護、經濟活動、
海域使用者間的衝突和永續利用等問題,以有效進行海域合理
開 發 利 用 及 保 護 海 洋 環 境 , 並 鼓 勵 企 業 納 入
ESG(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永續指標,推動
海洋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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