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海洋科技政策綱領與行動策略推動(2021-2025)綱領報告-國家海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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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 運用新興海洋科技,實現多元調和發展



                   2C-1.導入新興科技應用,引領海洋產業升級:


                                 為提升海洋活動之效率及生產力,面對未來海洋潛在使用

                           需求及應用情境,應導入先進材料、大數據分析、感測科技、

                           自主式系統、機器人應用、智慧自主船舶、通訊科技、推進能

                           力與電力系統、網路電子戰技術、深海採礦、永續性能源生產、

                           碳捕捉與封存技術、能源管理、生物科技、先進製造、人機互

                           動、衛星遙測、藍碳及碳中和、替代性淡水開發等關鍵科技,

                           以支持海洋產業轉型與升級。


                   2C-2.結合國家發展策略與科研技術移轉,推動海洋產業多元發展:


                                 結合國艦國造、發展再生能源、淨零碳排、推動循環經濟

                           等政策,掌握國際需求及盤點國內能量,並透過民間資金投入、

                           公有資金挹注、自有技術研發、國際合作與國外技術轉移等方

                           式,帶動國內造船產業、離岸風電及海洋能等海洋產業鏈整體

                           發展。同時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海洋能源領域、加強船舶節能技

                           術研發,以及促進自主載具科技、海洋探勘合作與專業技術交

                           流轉移,完善我國海洋產業鏈,提升我國海洋科研成果及精進

                           科研技術,進而接軌國際。



                   2C-3.運用新興科技協助海域空間規劃利用,促進海洋永續發展:


                                 推動基於海域自然資源特性、經濟效益、國家安全及生態

                           環境條件的海洋空間規劃,藉由新興科技協助,落實海域空間

                           功能分區及運用,有效地解決在海洋、海岸的保護、經濟活動、

                           海域使用者間的衝突和永續利用等問題,以有效進行海域合理

                           開 發 利 用 及 保 護 海 洋 環 境 , 並 鼓 勵 企 業 納 入

                           ESG(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永續指標,推動

                           海洋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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