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海洋科技政策綱領與行動策略推動(2021-2025)綱領報告-國家海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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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盤點海洋科技缺口,建置研究基礎設施



                   2A-1.盤點現有海科能量及關鍵缺口:


                                 調查分析國內海洋監測、海洋能源、船舶設計建造、先進

                           材料、水下工程技術、海洋資源開發、水密技術與材料、水下

                           訊號處理技術及海洋災害防救等海洋科技之發展趨勢、技術設

                           備、與人力缺口。


                   2A-2.推動海洋關鍵人才培育與適才適所:


                                 探訪產業界的實務需求,增加對高等教育和未來海洋工作

                           力量的投資,促進產學研發合作,重點培育海洋環境監測與科

                           研調查、海洋能源、船舶設計及科儀系統整合等新興產業的研

                           發與技術人力,並制定在職進修培訓計畫,輔導參訓學員取得

                           相關職業證照或技術檢定,以落實海洋人才培育與適才適所之

                           用。


                   2A-3.鍊結台灣優勢產業,打造海研基礎設施:


                                 結合國內精密機械及資通訊產業科技優勢,推動海洋大數


                           據應用與地球系統模型開發,研發現代化海洋基礎設施,建置
                           通訊網路(如 5G/B5G/6G)、海洋衛星遙測技術、海洋科研船


                           隊、船模實驗室等關鍵基礎設施,加強海洋觀測、監測、預報、

                           資訊管理等基礎設施與能力建設,為海洋事業發展提供重要支

                           撐。


                   2A-4.建立海洋科技能量共享機制:


                                 應建立統籌科學研究船使用與管理之機制,以充分運用科

                           學研究船舶的研究能量,並提請主管機關投入穩定且持續的海

                           洋調查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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