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海洋科技政策綱領與行動策略推動(2021-2025)綱領報告-國家海洋研究院
P. 30

3B 實現海洋環境保護,強化海洋體系韌性



                   3B-1.呼應國際倡議,強化沿岸及海域環境保護管理:


                                 依循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及國際組織之標準規

                           劃環境保護規章,以保護海洋環境為前提,對海洋進行開發利

                           用,加強海岸規劃和管理,建構社會-生態系統跨領域治理模

                           型,將海岸管理和流域管理、近海管理相結合,提升對海洋國

                           土資訊系統性的瞭解,並對海岸生態環境進行評估、保護和恢

                           復;制定沉積物管理的區域策略,權衡海岸和疏浚的利弊,對

                           沉積物和海岸地區進行管理;提出各種行動措施,防止外來入

                           侵物種的擴散。


                   3B-2.擴大建立海洋保護區,加強海域監測及管理:


                                 以生態系統為基礎,推動擴大建立海洋保護區,建置海洋

                           保護區資訊整合平台,釐定完整的海洋生態保護政策,並透過

                           監測系統建置,完善蒐集資訊,並透過溝通或宣傳工具提升民

                           眾的海洋意識,搭配相關立法與政策,加強大眾對於海洋保護

                           區建設之理解。


                   3B-3.結合新興科技應用,落實海污監測及管控:



                                 提高國民對海洋污染的關注,針對海岸水域污染狀況進行

                           分析,通過污染源管控,以解決大氣及水域污染問題,另須落

                           實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建立陸源污染物達標排海和排污總量控

                           制管理制度,並成立水體水質監測機制與調查中心,利用人造

                           衛星、無人載具、遠端通訊及感測設備等新興科技協助建立海

                           洋資源環境承載力預警機制,以創建完善有效的國家水品質監

                           測網路。









                                                            26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