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海洋科技政策綱領與行動策略推動(2021-2025)綱領報告-國家海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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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鼓勵海洋科技創新  推動海洋資源應用



                   1B-1.強化海洋數據應用,促進產業部門應用:


                                 促進海洋資料和資訊系統現代化,應推動海洋數據資料轉

                           換成為可商品化、產業化的應用,改進目前的資料和資訊管理,

                           以因應新的挑戰。


                   1B-2.政府挹注長期穩健資源,優化海洋科研發展環境:


                                 推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制定,依據產業需求由主管機關編

                           列預算,設立海洋發展基金,協助推動海洋科技運用以促進海

                           洋事務發展及資源永續利用,並整合海洋創新研究能量,針對

                           海洋科技創新需求,如智慧船舶、智慧港埠、智慧水圈養殖、

                           綠色船用動力等,設立具國際水準的實驗室和驗證中心,或建

                           立合宜溝通機制,串連現有海洋研發能量。


                   1B-3.結合民間資源與能量,鼓勵海洋新興技術研發:



                                 應制定政策計畫,鼓勵具新興科技應用廠商,發展大數據
                           分析、先進材料、自主系統、感測器和通信技術、可再生能源、


                           碳交易、資源循環利用、海洋生物技術和深海採礦技術等,投
                           入海洋運用領域,以協助緩解氣候變遷、陸地資源減少以及人


                           口增加帶來的壓力。


                   1B-4.完善國家糧食安全戰略,以科技帶動海洋食品發展:


                                 為解決日益嚴峻的陸地資源環境衝擊,應立足於海陸統籌

                           視角,完善國家糧食安全戰略,以海洋空間為依托,以海洋生

                           物資源開發為推動方向,透過大型化、智慧化、低碳化和生態

                           化等現代海洋高新技術應用,發展以海洋食品生產及其關聯產

                           業的海洋食物供給系統,增強我國糧食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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