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5 - 蘭嶼時令-達悟族海洋文化的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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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蘭嶼的海洋巡護
第二節 齊心守護蘭嶼這一片海域 陳學良分署長是臺東子弟,對臺東的山海有著特別的感情。
他說:
一、尊重達悟海洋文化的海巡執法
我對於原住民的文化,這幾年有一個深深的感觸。在臺灣,無
論是山林的原住民或是海洋的原住民,大家都會遵守祖先的智慧,
海巡署東部巡防分署陳學良分署長介紹蘭嶼海域的海洋巡
並依此承傳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與生活習慣。我們海巡署在執行
護目標,他說:
相關事務的時候,會站在理解原住民文化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情,
也充分尊重。所以,我們對於原住民的傳統生活習慣,不管是生活
在蘭嶼海域,我們的重點工作,就是在蘭嶼飛魚季的時候,配
祭儀或是生活漁業的方式,我充分理解,我們也會儘量在原住民
合飛魚季有一個護漁的專案,每年 2 至 6 月,實施飛魚巡護的任
基本法的規範底下,配合他們的生活習慣跟作業方式。原則上,我
務。
們遵從這些規範,不過度、不嚴苛。應該這麼說,像蘭嶼地區他們
這個任務的起源,就是有鑑於我們臺灣一般的漁民,尤其是
生活祭儀跟漁獵的船捕,我們遵照原住民基本法的規範。也就是
以前的屏東漁民,他們在蘭嶼飛魚季期間,運用現代漁作,與水上
說,我們尊重他們的生活祭儀,我們認定他們的漁獵船舶就是屬
摩托車驅趕的作業方式,大量捕撈飛魚,相對也影響到蘭嶼達悟
於自用小船。但是,我們另外對於涉及到第三人,如漢人的自用小
族傳統文化漁作的方式,大家也都憂心現代化的漁業作業,會導
船,我們絕對不允許它們來到蘭嶼地區,進行非傳統生活漁業或
致漁業枯竭的問題。我相信原住民有他們自己生活傳統的智慧,
非傳統祭儀的使用,包括所謂的商業經營行為。因為我們認定,在
他們的祖先告訴他們只捕適量的魚,讓海洋資源永續。所以,在這
商業行為上觸及到第三人,不管他的生命或身體的安全,這些商
樣的精神下,臺東縣政府於 2005 年公告,禁止有動力的船筏進入
業行為應該在一個合法且經過丈量的船舶上,還有相關取證、執
蘭嶼週遭 3 浬內的海域,3 浬內只允許無動力船筏實施採捕作業;
照合法化,申請被允許以後,才可以做這些事情。因此,文化的保
而 3 至 6 浬之間,只允許 10 噸以下的動力船筏進行作業,以維護
護跟商業行為,應該要區分開來,至於說原住民的生活,我們是充
達悟族傳統文化的捕魚方式以及保護漁業資源,這就是我們護漁 分尊重的!
專案初始的背景。從 2017 年開始,海巡署於每年的 2 至 6 月,將
海巡隊跟岸巡隊編成一個專案任務的小組,實施海上的巡護。今
陳學良分署長特別強調海巡執法,依法行政。他說:
(2022)年,東巡分署的海巡隊,就會執行一週三天四夜的海上巡
護任務。至於岸巡部隊,則會在受理民眾報案時,派人到相關地點
我們是行政機關,這幾年來,執行蘭嶼海洋巡護專案,當然要
對違規的船筏實施蒐證,先確定通報違規事項是否屬實,再將違
規的行為函送臺東縣政府進行裁罰,以達成我們保育任務的目的。 依法行政,依照公告的內容跟事項來執行我們的工作。在這幾年
的過程中,無論是執行專案前或執行之後,我們都會去拜訪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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