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淺談離岸風電運維驗證制度與標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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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維護管理離岸風力發電設備相關法源




    在日本設置離岸風力發電設備等

       ,需      基   於   電   氣   事   業   法   (1964年      法

       律第170號)要求事項之外,應當
       制定各組織安全準則,並向經濟

       產業大臣呈報。開始運轉後,定

       期確認、記錄和保存符合技術標
       準事項的同時,亦向經濟產業大

       臣進行報告。


    離岸風力發電設備等支撐結構物

       ,是停泊維護管理船舶的繫泊設

       施,因此也需符合於港灣法的港

       口設施技術標準。為此,需藉由
       適時且適當檢查和診斷結構物或

       構件的損傷、劣化等異樣以確實

       進行掌握,全面評估其掌握結果
       ,並透過實施一系列所需維護工

       程等適當措施程序,連同竣工一

       併擬定維護管理計畫。






                 資料來源: 「洋上風力発電設備の維持管理に関する統一的解説(平成31 年3 月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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