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淺談離岸風電運維驗證制度與標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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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撐結構-運轉要求(3)
• 在離岸結構運轉期間,許可證持有者應確保結構的完整性,並確保該裝置對環
境係具有最小的影響性。
• 為保證上述,結構及其部件應在該結構的整個生命週期內,依照事件導向的時
間間隔進行反複檢查和檢驗。這些檢驗作業必須由獨立的第三方根據測試和檢
驗計畫,並在執行定期檢驗的概念範圍內進行。
試驗對象 試驗基準和時間間隔
在前2年期間:每年一次,
• 支撐結構定期檢驗相關最低要求
犧牲陽極、外加電流系統的功能性
然後根據情況而定 (建議每4年一次)
子結構:焊接接縫 (依據循環負載),以便維持 根據生命週期計算和檢驗計畫
結構元件表面的完整性
在前2年期間:每年一次,
海床表面的組成、淘刷
截圖換成表格
然後根據情況而定 (建議每4年一次)
腐蝕防護(目測檢驗):
水下區域的結構 取決於實際情況 (建議每4年一次)
反覆負載 取決於實際情況 (建議每2年一次)
水下區域的子結構(substructure) 取決於實際情況 (建議每4年一次)
運轉結構(支撐結構) 取決於實際情況 (建議每4年一次)
運轉結構:焊接接縫 (依據循環負載)、
根據生命週期計算和檢驗計畫
支撐結構螺栓 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