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國家海洋研究院

您現在的位置是:
home
首頁 > 資訊公開> 研究報告
:::

研究報告

中央內容區塊
水下文化資產現地保存監測基礎資料建置(110-113年)
自行研究
發布日期:111-09-06
發布單位:海洋政策及文化研究中心
一、研究緣起、目的

水下文化資產發掘出水及後續保存耗費相當大的資源與成本,考量未來調查、發掘或保存技術對於水下文化資產可能有較佳科學發展,並為後世保存該水下文化資產標的原貌及其所蘊含之重要資訊,我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循《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公約》之精神,於第27條第1項規定,水下文化資產應以現地保存為原則。
 
       現地保存除考量不同標的物及其周遭環境施予不同保存方式外,為減緩或避免人為及自然因素對其產生之不良影響,應實施監測。查《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子法之有關規定,於〈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依本法第27條第2項所定其他適當保存方式,包括主管機關依該水下文化資產材質、其與周遭狀況、人為及自然干擾因素等,設置下列適當防護物,並實施監測」;另〈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第33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應依現地保存方式之不同,分別建立定期監測制度,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暫時保護區或其他方式現地保存水下文化資產之監測,由主管機關委託學術或專業機關(構),定期提出現地監測報告。」
 
       復依前條立法說明,現地監測得以設置攝錄影或其他方式辦理。一般而言,水下監測可就受監測之重要性分為應監測及選擇監測兩大類,應監測項目係現地保存水下文化資產之最關鍵管理內容之一,故應以水下文化資產本身,以及對其最重要之外部影響因素為主,包括水下文化資產之保存及變化情形、人為或自然破壞情形,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項目等。選擇監測項目則以其周邊環境之長期性監測為主,可包括水文(例如流速、流向、水溫)、水質(例如酸鹼度)、生物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項目等。
 
       另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1年公約附件「針對水下文化資產活動準則手冊」(Manual for Activities directed at Underwater Cultural Heritage Guidelines)及參考歐盟主題式科研架構計畫下之「水下考古遺址調查、評估、加固、監測、保存工具及技術之開發計畫」(Development of Tools and Techniques to Survey, Assess, Stabilise, Monitor and Preserve Underwater Archaeological Site, 簡稱SASMAP計畫)所出版的「指南手冊」,水下文化資產監測除了對自然環境干擾與人為干擾監測外,對標的物監測為不可或缺之項目。水下文化資產監測目的在了解其在時空上的變異,如配合環境與人為干擾,可分析其穩定度與影響變動之機制,作為管理、保護措施或緊急處置之重要參考依據。水下文化資產監測可分為水面定期測繪、水下定期監測與三維模型建立等,依據其位置、水深與環境條件,選擇使用不同科學與技術方式進行,如專業潛水人員、水下載具(ROV、AUV)與高精度聲納等為之。
 
       在施行水下文化資產監測前,其最重要的工作為基礎資料之建置及範疇界定。經檢視評估現階段我國依《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列冊之水下文化資產歷年普查及監看所得資料,多為傳統潛水人力所獲之重要現況資訊,惟為綜觀其全貌(含埋沉於底床部分),仍得藉由海洋探測儀器以為輔助。查美國及歐盟劃設保護區或登錄歷史沉船前多須對水下文化資產進行環境評估,建立環境基礎資料。其環境評估之內容,約包括下列事項:
   (1) 水下文化資產基本資料。
   (2) 範圍界定:依水下文化資產位置,進行現有環境資訊評估,初步作為其環境可能影響必要之調查、敏感因子影響評估之依據。
   (3) 水下文化資產之三維建模。
   (4) 區域環境調查:區域海氣象、底質、水質、水文、生態、漁業等環境影響必要之調查 ,調查頻率視海域環境影響決定。
   (5) 環境影響評估,對自然環境與人為威脅影響因子評估與環境影響分級。
   (6) 未來環境預測。
   (7) 環境影響對策研擬,環境減輕、保護與保存管理對策研擬。
 
       本計畫擬對不同環境條件之水下文化資產蒐集分析沉船位置附近海氣象、底質、水質、水文、生態等自然環境資料,建立地質與其所在位置三維模型基本資料;評估不利其保存造成滅失或自然損毀風險之環境影響因子,進行個案環境示範監測與預測,建立監測作業準則與現地保存方式。其資料成果亦可作為《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規定發掘出水之參考依據。

二、研究內容

(一)110年
         1.以將軍一號與廣丙艦兩處沉船為目標進行環境基礎資料蒐集分析,以及側掃聲納、高精度測深、淺地層剖面、磁力等基本資料調查,以構建高精度三維地質及沉船模型;
         2.初步評估環境資訊、地質穩定度分析,以及個案監測示範規劃;
         3.整合環境基本圖資,建立水下文化資產監測地理空間資訊。
      (二)111年
         1.以綠島一號與博卡喇汽輪兩處沉船為目標進行環境基礎資料蒐集分析,以及側掃聲納、高精度測深、淺地層剖面、磁力等基本資料調查,以構建高精度三維地質及沉船模型;
         2.初步評估環境資訊、地質穩定度分析,以及個案監測示範規劃;
         3.進行將軍一號、廣丙艦個案監測示範調查研究,評估環境影響,初步研擬水下文化資產監測規範與現地保存方式。
         4.整合綠島一號及博卡喇汽輪環境基本圖資與將軍一號、廣丙艦個案監測資訊,建立水下文化資產監測地理空間資訊。
       (三)112年
         1.以蘇布倫號與山藤丸兩處沉船為目標進行環境基礎資料蒐集分析,構建高精度三維地質及沉船模型;
         2.初步評估環境資訊、地質穩定度分析,以及個案監測示範規劃;
         3.進行綠島一號及博卡喇汽輪個案監測示範調查研究,評估環境影響,與現地保存方式建議。
         4.針對《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其子法監測規定,以及相關部會監測、保存管理業務合作提出建議。
         5.建立水下文化資產監測規範。
         6.整合環境基本圖資及個案監測資訊,建立水下文化資產監測地理空間資訊。
       (四)113年
            擇一處示範點進行水下文化資產監測作業準則驗證。

相關附件
  • 110年水下文資監測調查勞務委託案成果報告  檔案下載:10次
  • 112年水下文化資產監測調查勞務委託案成果報告  檔案下載:12次
  • 瀏覽人次: 1003人
  • 更新日期: 113-02-22
設定:
文字大小設定:
範例:
國家海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