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海洋基本法》,國家應積極整合公私部門與學術機構之資源,建構長期、應用及基礎性之調查機制,以健全國家海洋資訊平臺並落實永續發展。為解決國內現有調查船舶能量不足的問題,行政院核定由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研究院執行為期七年(112-118年)的中長程個案計畫-「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興建計畫」。
本計畫將興建100噸級、300噸級、4000噸級共三艘專責調查船,逐步建立國家級調查船隊,完善我國從近岸到遠洋的海洋調查量能。未來調查船隊將肩負海域基礎資料調查、海洋環境監測、海洋資源探勘及海洋科學研究等重要任務,進一步強化我國自主海洋調查能力,累積海洋基礎資料,作為海洋治理、政策制定、科研發展及海域安全的重要基礎。